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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专稿】苹果的秘密:iPhone开发协议曝光

     [2010-03-10] 在你为iPhone开发软件时,苹果公司会要求你签订一长串弃权协议,包括不能通过其它渠道销售未被采纳的应用程序、禁止向苹果索赔超过50美元、无权修改iPhone及其SDK……甚至连就协议与苹果谈判的权利也要放弃 

【《中国企业家》网站专稿】iPhone开发商协议的首条定律就是:你不讨论iPhone开发商协议。 

在你为iPhone开发软件时,苹果公司会要求你签订一长串弃权协议,包括不能通过其它渠道销售未被采纳的应用程序、禁止向苹果索赔超过50美元、无权修改iPhone及其SDK……甚至连就协议与苹果谈判的权利也要放弃。 

iPhone软件开发许可协议》提出了不止这些要求。这项协议起初是保密的,在《信息自由法案》的帮助下得以公开。 

电子前沿基金会报道称,获取了一份20093月的协议版本。电子前沿基金会注意到,NASA开发过一个苹果应用,于是网络权利基金会以《信息自由法案》为由向NASA提出获取协议的申请。考虑到苹果的协议无权凌驾于《信息自由法案》,NASA将这份秘密文件转给了电子前沿基金会。 

电子前沿基金会的Fred von Lohmann对协议进行提炼后,大致内容如下:  

    -为iPhone软件开发工具包制造的应用程序只能通过苹果的App Store销售,也就是说,未被采纳的应用程序也不能通过,比如,地下程序商店Cydia进行销售。

    -苹果保障自己为开发商赔偿支付不超过50美元,也即,一旦开发商遭到起诉,苹果将承担不超过50美元的赔偿损失。

    -禁止破坏苹果产品。也就是说,任何能够修改或攻击苹果产品的应用程序均被禁止。

    -苹果可以“在任何时候撤销你们的应用程序的数字证书”。也就是说,即使某一应用程序已经得到批准,也可能被撤销。这此前已经有过先例。

    von Lohmann这样写道:“如果苹果生产的移动设备就是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的未来,那么这个未来将充满对创新和竞争的限制。……令人感到沮丧的是,苹果这个最初的行业先锋,又为它自己所带领的市场增设桎梏。” 

(编译:杜博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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